重庆市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编制工作询价通知书 | ||||||||||||||||||||||||||||||||||||||||||||||||||||||||||||||||||||||||||||||||||||||||||||||||||||||||||||||||||||||||||||||||||||||||||||||||||||||||||||||||||||||||||||||||||||||||||
发布时间:2021-10-14 查看次数:1752 | ||||||||||||||||||||||||||||||||||||||||||||||||||||||||||||||||||||||||||||||||||||||||||||||||||||||||||||||||||||||||||||||||||||||||||||||||||||||||||||||||||||||||||||||||||||||||||
询价通知书
项目名称:
采购人:重庆市交通局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
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ag贵宾会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交通局委托对重庆市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编制工作进行询价。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三、资格要求询价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篇。 (二)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含水运)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1项及以上交通行业规范、标准业绩。 提供规范封面和编制单位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询价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0月14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交通局(https://jtj.cq.gov.cn/)和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ag贵宾会)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通知书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采用现金形式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重庆市交通局8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 9时 00分(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七)询价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0 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八)询价地址:重庆市交通局8楼会议室 (九)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询价通知书购买费用,购买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询价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若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询价的,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询价时在其他条件(资格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评审,舍掉其他供应商。 (四)同一项目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ag贵宾会)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六、ag贵宾会的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连芳 联系电话:023-6506457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501
(二)采购人:重庆市交通局 联系人: 陈勇 电话: 023-89183116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询价通知书(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询价项目技术需求、询价项目商务需求、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询价通知书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一经进入询价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询价通知书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询价开始时间起90天。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科研业务费(指调研费、专家咨 询费、学术会议与交流费、业务资料费、论文印刷费等)、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承担部分项目研究的科研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费、写作费、各种应纳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修正错误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询价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通知书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2.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询价,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八)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若有采购预算单价,则含采购预算单价)的; 4、供应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5、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6、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7、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九)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1、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合计收费=1.5 3.2=4.7(万元) 开户行名称:重庆银行营业部 2、服务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形式支付。 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020101040010003 行号:313653000021 询价程序及成交标准(一)询价时间和地点本项目询价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二)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 (三)资格性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注: ①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③信用中国网查询内容操作步骤:信用中国网ag贵宾会首页——输入供应商名称——选择所要查询的内容(1.1“失信被执行人”、1.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1.3“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打印查询结果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时间应在查询结果打印件上显示) ④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操作步骤:中国政府采购网ag贵宾会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输入供应商名称—输入“处罚日期”查询起止时间【查询起止时间为:以供应商查询当日(查询时间范围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截止日期,往前推算前三年的时间为查询的起始时间。举例说明:如一个项目的采购公告发布日为2021年9月30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供应商的查询时间则应在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1日之间的任一天,如果供应商选择在2021年10月9日查询记录,则“处罚日期”的查询起止时间应为2018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9日。)—打印查询结果加盖供应商公章(打印件上须显示查询当日的时间)。 2.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在询价过程中询价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询价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四)对技术和商务部分的评审1、“第三篇 询价项目技术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2、“第四篇 询价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五)政策性扣减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6%(6%-10%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标准1、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若供应商的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4、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采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6.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6.1.1拟成交金额在100万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成交候选人; 6.1.2拟成交金额在100(不含)~200万(不含)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成交候选人; 6.1.3拟成交金额在2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成交候选人; 6.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确认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组织采购。 6.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重庆市交通局(https://jtj.cq.gov.cn/)和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ag贵宾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质疑内容、时限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三)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人上级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采购人上级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二)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询价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询价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背景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建设指南》(现场布设篇、管理行为篇及施工工艺篇)等指导性文件,对规范市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重庆地处三峡库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有高达30米以上大水位差、山地高差大等突出特点,现行建设指南与我市水运建设实际仍有较大差异,存在标准化场站建设用地在我市山区地形无法满足现行指南要求、汛期等水位变动期现场布设及安全建设缺乏针对性指导以及取费标准不完善等问题。当前我市水运工程建设任务依然繁重,随着标准化工地、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等活动的深入推进,为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推动我市水运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需要开展重庆市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编制工作。 二、工作内容编制《重庆市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形成重庆市交通行业推荐性标准。当前重庆市水运工程建设 任务依然繁重,施工及管理要求不断提高,但重庆地处三峡库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有高达30米以上大水位差、山地高差大等突出特点,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尽快开展重庆市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编制工作,扎实推进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打造品质工程、提升管理水平。
(一)实施时间2021年10月-2021年12月。2021年10月,开展实地调研,形成初稿;2021年11月,完成最终稿,指导下步工作。 (二)实施地点重庆。 (三)验收方式1、《重庆市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 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科研业务费(指调研费、专家咨 询费、学术会议与交流费、业务资料费、论文印刷费等)、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承担部分项目研究的科研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费、写作费、各种应纳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满足指导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相关要求。 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支付。 成交供应商开展实地调研,最终稿完成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采购人支付100%金额。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最终成果的相关说明。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甲方:重庆市交通局 乙方: 1.总则 1.1甲乙双方就合作进行重庆市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编制工作事宜,经协商一致,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一般惯例,签订本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 乙方应当完全、充分、实际服从甲方要求和主张。 1.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起草形成《重庆市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编制工作》文本。 乙方提供的文本、材料质量符合国家、重庆市、重庆市交通局工作要求。 文本、材料内容和质量由甲方单方认定。 1.4乙方应严格执行上述编制要求。 1.5乙方应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本项编制工作。 1.6甲方指派一人为编制工作的协调人。乙方在编制过程中,应积极与甲方的协调人协作、讨论,服从甲方协调人的要求。 1.7乙方指派一人为本编制工作的负责人,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文件,需经负责人审核,并经负责人交付甲方。 2.计划安排 2.1本课题工作计划服从采购人各项工作安排。 2.2甲方对初稿进行审定,如需修改,向乙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乙方应在甲方确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改,修改次数由甲方确定。 2.3乙方工作结果应当符合市人大城环委、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要求。若乙方工作结果不符合前列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暂停乙方参加以后甲方该项编制工作资格。 3.单项工作 3.1单项工作是本编制的组成部分。 3.2 单项工作的时限由甲方确定;单项工作的质量由甲方评价。 3.3乙方对单项工作的质量负责。 3.5乙方单项工作未在甲方确定的时间完成的,或者完成质量甲方评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6.取消合同”的规定取消合同;或者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归属乙方的经费中按照每个单项工作壹万元扣除或者要求乙方按照每个单项工作壹万元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归属乙方的经费。 4.经费支付 本课题经费为 元。成交供应商开展实地调研,最终稿完成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采购人支付100%金额。 支付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 5.成果归属 5.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本编制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乙方参加人员可作为成员享有署名权)。 5.2乙方在本编制工作结束前,不得发表相关成果。乙方公开发表成果事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且必须注明该成果为甲方所有。 5.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公开发表相关成果,应当支付甲方拾万元。 6.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6.1.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甲方指定的时间完成任何阶段或者单项工作的; 6.1.2乙方任何阶段或者单项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认定的质量的。 6.2甲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乙方承诺不据此对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6.3因为乙方原因,甲方取消合同后,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任何经费。 8.甲方、乙方发生争议的,由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供应商信用查询结果 1.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1.3“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注:查询操作步骤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篇资格性检查中的注③ 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查询操作步骤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篇资格性检查中的注④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按询价通知书第一篇第三条第(二)项要求提供)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资料 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报价函 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电子文档_________份。 3.我方承诺:本次询价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询价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询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交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未按规定内容填写或填写内容明显与实际不符合的为无效投标。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必须按照“第三篇 询价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内容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如有)提供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3.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
对于询价通知书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必须按照“第四篇 询价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内容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响应。 3.本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八)供应商信用查询结果 1.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1.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
注:查询操作步骤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篇资格性检查中的注③
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查询操作步骤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篇资格性检查中的注④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按询价通知书第一篇第三条第(二)项要求提供)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 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标的名称),属于 (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二)其他资料 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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